在日本的生活

關於在日本留學中的在留資格

資格外活動許可

在留資格"留學"是為了在日本的學校接受教育,工作是不被認可的。但是,在地方出入境在留管理局辦理手續,得到"資格外活動許可"後,就可以打工了。

  • 新入境者,並且以"留學"的在留資格決定在留期間超過3個月的人,登陸許可時可以在機場等地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
  • 來日本後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時,在地方出入境在留管理局等處申請。

臨時回國手續

留學生在臨時回國或前往其他國家的情況下,出國前必須事先在地方出入境在留管理局等處取得再入國許可。 但是,攜帶有效護照及在留卡,希望再入境許可的出國 (自出國之日起一年內或者從出國之日算起1年內在留期滿的話,在留期滿之前再次入境)的情況下,出國前不需要在地方出入境在留管理局等取得再入國許可。

ED Card for Special Re-entry Permit

ED Card for Special Re-entry Permit

出國的時候,一定要出示在留卡,同時請確認再入境出國用ED卡的規定欄。

在留期間的更新

超過入境時規定的在留期間期滿日繼續滯留的情況下,必須向地方出入境在留管理局等申請在留期間更新許可(通常從期滿前3個月開始受理)。
如果超過了在留期滿的日子非法滯留的話,會被處罰或者強制驅逐。

如果忘記更新而成為非法滯留的話,有可能會被退學或者得不到獎學金。

在留資格的變更

停止現在進行的活動(留學),想要進行其他在留資格的活動(就業等)的時候,必須向地方出入境在留管理局等取得在留資格的變更許可。

如果在沒有獲得許可的情況下從事有收入的事業或從事收取報酬的活動,可能會受到處罰或被強制驅逐出境。

取消在留資格

申請者想要進行的活動和經歷被偽造,提交偽造檔的情況等,在留資格即被取消。

在留資格雖然是"留學",但是不去學校而在工作等的情況,除了有正當的理由的情況,也成為被取消在留資格的對象。

邀請家人

如果你是"留學"的在留資格,在上大學的情況下,受留學生撫養的配偶或孩子,可以根據其在留時間,以"家屬滯留"的在留資格在日本居住。
習慣了日本的生活,請做好經濟方面的準備之後再邀請家人來吧。

撫養家屬以"短期滯留(Temporary visitor)"(通稱"觀光簽證")入境的情況下,在日本國內很難變更為"家屬滯留(Dependent)"的在留資格,請一定注意。

向出入境在留管理廳、市區町村事務所的申報、申請

以下情況請立即申報或申請。

  • 地方出入境在留管理官署-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地区改变时,在留卡遗失、损坏等时,转学、升学或毕业、退学时
  • 市区町村事务所-居住地变更时,留学结束回国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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