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工作

在日本的就業

外國留學生在日本就業時,需要將現在的在留資格"留學"變更為可就業的在留資格。

在留資格的種類

  1. 不分職業、行業就業可能的在留資格
    "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等","永住者的配偶等","定居者"
  2. 僅限於一定範圍內的職業、行業和工作內容的可就業在留資格
    "高度專業"、"教授"、"藝術"、"宗教"、"報導"、"經營管理"、"法律、會計業務"、"醫療"、"研究"、"教育"、"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企業內部調動工作"、"公演"、"技能"、"護理"、"特定技能"
    ※"高度專門職"的物件是學歷、工作經歷、年收入等各項目的分數合計達到一定分數以上的人。
  3. 根據內容可以工作的在留資格
    "特定活動"

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

2022年,以就業為目的變更在留資格的留學生中,"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占全體的約86%。

活動內容

根據與日本公私機關的合同進行的理學、工學、其他自然科學的領域(理科領域)或法律學、經濟學、社會學、屬於其他人文科學領域的技術或知識必要的業務,或者從事需要以外國文化為基礎的思考或感受性的業務活動。

主要職業

會計、財務、總務、人事、法務、企劃、商品開發、設計、市場行銷、宣傳、宣傳、口譯、筆譯、語言指導、生產技術、研究開發、工程師、程式師、建築設計、系統管理等。

條件、標準

  1. 大學畢業,主修與想要從事的業務所需知識相關的科目,或者接受了同等以上的教育。或者,完成日本的專修學校的專業課程(關於該課程,法務大臣以告示規定的條件符合的情況為限)。或者,關於想從事的業務10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包括在大學、高等專門學校、高等學校、中等教育學校的後期課程或者專修學校的專業課程中,專攻有關技術或者知識的科目的期間)。
    在從事需要資訊處理相關技術或知識的業務時,通過了法務大臣指定的資訊處理技術考試,或者法務大臣持有公告規定的資訊處理技術相關資格的人不在此限。
  2. 從事以外國文化為基礎的思考或者需要感受性的業務時,從事的業務有翻譯、口譯、語言輔導、宣傳、宣傳或者海外交易業務,服飾,或者室內裝飾的設計,商品開發,其他與這些類似的業務以及與該業務相關的業務,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經驗。但是,大學畢業生從事翻譯、口譯或語言指導相關工作時,不需要實際工作經驗。
  3. 獲得與日本人工作時獲得的報酬等額以上的報酬。

在留期間

5年、3年、1年、3個月 ※可更新
※大學畢業後,不論大學專業和實際工作經驗,均可從事母語筆譯、口譯、語言指導工作。
※電腦技術相關,只要在法務大臣告示所規定的資訊處理技術考試中合格或持有資格,無論大學或專修學校的專業如何都可以從事。

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審查要點

在留資格變更的審查要點有以下4點。

  1. 根據本人的學歷(專業、研究內容等)其他的經歷審查,是否具有相應的技術、知識等
  2. 想要從事的職務內容,能否活用本人所擁有的技術、知識
  3. 本人的待遇(報酬)是否適當
  4. 根據雇傭企業的規模和業績,可以預測其穩定性和持續性,是否提供了能夠活用本人職務的機會。

※詳情請參考:"留學生在留資格"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的變更許可的方針"

特定技能

為了應對嚴重的人手不足狀況,從2019年4月開始實施了接收具有一定的專業性和技能,能夠立即投入使用的外國人的制度。者是面向從事特定產業領域需要相當程度的知識或經驗的技能業務的外國人的在留資格。(家人陪同基本上是不被認可的)。

特定產業領域

(1)護理(2)大樓清潔(3)原材料・工業機械・電氣電子資訊相關製造業(4)建設(5)造船・船用工業(6)汽車修理(7)航空(8)住宿(9)農業(10)漁業(11)飲食製造業(12)餐飲業的12類。

※在留資格"特定技能"分為特定技能1號和特定技能2號兩種。特定技能2號是面向從事特定產業領域需要熟練技能的業務的外國人的在留資格。

活動內容

由法務大臣指定,根據與本國公私機關的雇用合同,在特定的產業領域(在很難確保人才的狀況下,作為一個產業領域,必須確保外國彌補人才的短缺,乃是法務省規定的內容。),從事屬於法務大臣指定的,需要法務部令所規定的相當程度的知識或經驗的技能的業務活動

主要職業

每個特定產業領域所從事的業務都是固定的。

住宿:在住宿設施中提供前臺、企劃、宣傳、接待客人以及餐廳服務等住宿服務相關的業務。總體來說,從事這些業務的日本人可以附帶從事通常從事的相關業務(例如:館內銷售、館內備品的檢查等)。

餐飲業:所有餐飲業(餐飲烹飪、接待客人、店鋪管理)

其他特定產業領域請參考此處

條件、標準

  • 18歲以上
  • 技能考試((例)住宿:住宿業技能測定考試、餐飲:餐飲業技能測定考試)及日語考試合格。
  • 持有特定技能1號資格,未在日本居留5年以上。
  • 沒有被收取保證金或者沒有簽訂約定違約金的合同
  • 有自己負擔的費用時,要充分理解內容等。
  • 獲得與日本人工作時獲得的報酬等額以上的報酬等

在留期間

特定技能1號:每1年、6個月、4個月更新一次(總計最長可達5年)

特定技能2號:每3年、1年、6個月更新一次

※制度的概要,請打開此處新視窗確認。

特定活動(告示第46號:本國大學畢業生)

在以往的制度中,在以餐飲店、零售店等的服務業務和製造業務為主的情況下,雖然以工作為目的的在留資格不被認可,但隨著企業對入境需求的提高,也有希望可以作為日語能力不足的外國從業人員和技能實習生的橋樑得想法,在大學、研究生院獲得了廣泛的知識,擁有較高語言能力的外國留學生,在廣泛的業務中被錄用的需求也越來越大。

因此,預估日本的大學畢業的留學生,可以活用在大學、研究生院學到的知識,應用能力等。在從事需要運用日語能力的業務時,廣泛認可其業務內容,根據在留資格"特定活動(告示46號)",允許其工作。

活動內容

本國大學畢業生在本國的公私機關中,除了在本國的大學裡學到的廣博的知識和應用能力之外,以活用作為留學生的經驗所獲得的高日語能力為條件,允許從事廣泛的業務活動。但是,從事法律上規定必須有資格的人進行的業務(需要業務獨佔資格)以及風俗相關業務是不被認可的。

主要職業

  • 被飲食店錄用,在店鋪負責外國客人的口譯兼接待業務。
    (同時也包括接待日本人)
    ※只從事廚房的洗碗和清掃是不被認可的。
  • 在零售店,在進貨和商品企劃等的同時,還兼做口譯,負責外國客人接待銷售業務。(同時也包括負責面向日本人接待銷售業務)
    ※只從事商品陳列和店鋪清掃是不被認可的。
  • 在酒店和旅館,進行兼做翻譯業務的外語網頁的開設、更新工作,兼負責外國客人的口譯(介紹),兼任其他外國從業人員的指導工作的導航員和門員接待的工作。(同時也包括接待日本人)
    ※只從事客房的清掃是不被認可的。

條件、標準

  • 僅限於日本四年製大學畢業生及研究生院畢業生。短期大學和專修學校的畢業以及外國大學的畢業和研究生院的畢業生不在對象範圍內。
  • 日語能力測試N1或BJT商務日語能力測試480分以上者為對象。
    ※對於在日本或外國的大學或大學院專攻"日語"的大學畢業生,作為滿足日語能力的條件的學生接收。(在外國大學、研究生院學習日語的學生必須同時在日本大學、研究生院畢業或結業。)
  • 必須獲得與從事同樣工作的日本人的等額以上報酬。等

在留期間

5年、3年、1個年、6個月、3個月 ※可更新

(日本學生支援機構 客座研究員 久保田學 監修)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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